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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漳州市龙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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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考后村、沙坛村、上午村、省山村、东坑村):

为加强我镇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工程设施发挥长期效益,现将《漳州市龙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转发给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漳州市龙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

为巩固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加强建后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其持续发挥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建管并重,注重源头预防,健全管护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全域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总体目标

为有效运用数字农田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数字农田精准化管理,实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的有效管控,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签订管护合同或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的责任主体,实现“五有二确保”目标,即有管护制度、有管护主体、有责任人员、有管护资金,有监督考核,确保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三、工作任务

(一)夯实工程管护基础。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工程质量就是保管护的思想。在项目设计阶段,要优选设计单位,严格评审把关,提高设计质量,鼓励采用质量过硬、生态环保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项目施工阶段,要优选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监督施工企业严格落实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抓牢项目工程施工关键环节。在项目验收阶段,要认真组织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从源头上夯实管护基础,减轻后期管护投入。

(二)建立工程管护档案。项目乡镇会同农业农村局要对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工程数量、工程位置、工程现状、四周边界、具体特征、受益户、受益田块面积等,建立工程台账,详细记录工程主要特征参数,健全工程档案。做到受益村有工程台账、项目乡镇有工程档案、区农业农村局有工程图册,确保能实时查询。

(三)严格工程管护标准,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制度,严格细化建后管护标准要求。农田机耕路管护要维持路面平整,路基完好,无杂草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无损;农田水利设施要定期检查,灌排渠道要及时除草疏浚,确保防冲护岸、拦河坝、泵、井房、管道、桥、涵、闸、灌排渠系、配电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农田林网要做到定期修剪,缺额补栽,跌倒扶正,当年成活率和3年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

(四)落实工程管护主体。项目乡镇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明确产权,并在1个月内落实建后管护责任主体,办理工程管护手续。

已规模流转的土地,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为管护实施主体;未流转的土地,所在村委会为管护实施主体。

(五)确定工程管护人员。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土地未流转的,由村委会负责选定管护人员,并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村委会选定管护人员数量,根据管护面积及任务情况酌情确定。村委会可从农民技术员、有一定农田工程设施管理经验的村民中择优选择,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已规模流转的,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自行确定管护人员。

(六)明确工程管护责任。日常管护工作由管护人员承担,包括日常巡视检查、保养维护、清淤疏浚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专项管护工作由管护实施主体负责,主要对较大规模的沟渠进行维修清淤、道路修整、设备更换等。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的毁损,在质量保证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故意损坏的,按照“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由管护实施主体责成损坏人予以修复或缴纳维修费。

(七)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规范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完善农田设施管护机制,积极探索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作为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农业农村局做好建后管护制度制定、资金使用、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项目乡镇要认真抓好建后管护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为加强建后管护,保障管护资金来源,建立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农业农村局争取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建后管护资金,确保管护制度有效落实到位。各级各单位应拓宽管护资金筹集渠道,利用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等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

已流转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费用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自行承担。

(三)建立评价机制。省市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列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考评重要指标,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建后管护工作的指导,推行建后管护评价工作常态化,与推进农田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评价、同奖惩,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纳入年度考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项目乡镇、村要利用广播、宣传栏、群众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舆论引导,以增强群众管护意识,调动群众管护积极性,促使其自觉使用好、管护好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确保发挥工程效益。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网(longhai.gov.cn)|原文链接: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漳州市龙海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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