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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一期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方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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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一期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方拍卖公告

龙自然资〔2026〕171号

经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同意,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漳州盛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18日15时在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海区海澄镇龙翔路9号)举行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一期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方拍卖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基本情况
(一)拍卖标的名称
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一期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方。
(二)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治理项目,位于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东坑村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厂区红线外的西北侧,该项目用地面积63.22亩,第一期由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先对影响厂房项目施工安全的坡面危险点进行治理,治理范围面积约为36.94亩,治理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在厂房旁边已征用地块。经委托福建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和漳州腾翔测绘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和测绘,堆放处的土石方共有217228.32立方米,根据确定的土石比1:0.14,其中乱毛石26677.16立方米,砂包土190551.16立方米。(以实际方量为准,该方量估算结果仅供参考)

二、拍卖方式
公开拍卖。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市政(或房建)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禁止参加。
3.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禁止参加。

四、报名时间、资料要求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
竞买人可于2026年9月9日至9月17日17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漳州盛誉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拍卖文件、提交相应报名资料,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或口头等申请。
(二)报名资料要求
1.竞买申请表及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须企业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市政(或房建)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交验原件。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确认取得竞买资格。由漳州盛誉拍卖有限公司通知竞买人。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7.2万元,竞买人应于2026年9月17日17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为准)。
(二)保证金户名: 漳州盛誉拍卖有限公司。
(三)开户行: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码支行。
(四)账号:9080323010010000023769。

六、拍卖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6年9月18日下午3点30分。
(二)拍卖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龙翔路9号)。

七、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确定竞得人原则
(一)拍卖起始价:286万元,本次拍卖无设置保留价。
(二)采用增价方式拍卖,每次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合同签订和缴款要求
该标的拍卖成交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拍卖成交款的10%计),并与拍卖人签订《福建柱石建材有限公司高陡边坡应急降险一期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方出让合同》。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款缴纳后无息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标的处置期限和处置要求
1.竞得人应在标的出让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属地乡镇港尾镇及相关部门协调后,方可进行标的清运,不得在场内加工。
2.该剩余土石方出让期三个月,自《处置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顺延。

十、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的现状、外部条件、标的的各项条款及约定完全清楚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有关剩余土石方估算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及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对实际可处置量不作承诺和保证。竞买人在参与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竞买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竞得并成为竞得人,不得以剩余土石方量与实际不符,发生不可控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十一、对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土石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龙海区自然资源局(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十二、相关事宜
(一)看样、展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9月17日。
(二)本次出让的剩余土石方属国有,本次拍卖的只是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出让人不受理不属于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外的其他问题,该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有偿处置收入不包括其他依法应缴纳的税费,涉及税费按法律法规执行。
(三)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如期缴纳剩余土石方处置权有偿处置收入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纳有偿处置收入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诚信系统。延期付款超过30日,经出让方催交后仍不能缴纳有偿处置收入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剩余土石方处置权竞买保证金,出让方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四)竞得人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超出地块范围和竖向控制高程进行清运,超出地块范围或高程开挖土石方的,按非法采矿行为查处。
(五)竞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在场地平整和剩余土石方清运期间,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因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竞得人负全责,除按违约责任论处外,还应赔偿任何一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竞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由具有砂、碎石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运载车辆应有明显标志,并向港尾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备,以便于管理;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密闭运输,运输路线规划应按交警要求行驶;竞得人自行承担运输标的物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等。并做好以下方面:
1.作业期间做好噪声、粉尘管控。
2.作业面四周须全面配套喷淋装置、配套洒水车辆、配套可移动式雾炮装置等常规化降尘措施并保持作业过程中使用。
3.严格落实作业区域裸露地块防尘覆盖,不得出现大面积裸土、砂石土堆等。
4.严格要求运载车辆不得超载、做好覆盖,严禁出现"滴洒漏"现象。
5.进出口区域须配套洗车台,并安排人工或机械对运输车辆经行道路每日落实定期清洗,减少道路积尘。
6.洗车台内淤积泥沙要定期并妥善回用处置,洗车台产生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得排入外环境。
(七)其他
本次拍卖交易服务费参考《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通告〔2018〕24号)收费标准20%计取,但成交后交易服务费不高于5万元,由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清。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9日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网(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onghai.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20694741082190000&siteId=60428214252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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