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项目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6-01-06
🔗 https://www.longhai.gov.cn/cms/html/lhqrmzf/2026-01-06/1194005226.html
【正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217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区征集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单个项目总投入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允许包含跨行业综合性公共服务项目。具体项目可在以下范围内自主选择(详见附件1):
(一)内贸方向:商务领域服务消费;县域物流网络构建;数商兴农基地建设;内贸电商;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创新汽车消费;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培育壮大商贸主体;支持家政服务主体共同推动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成品油流通数字化监管水平。
(二)外经贸方向:搭建重点外贸载体;发展海外仓和物流;建设外贸品牌;深化工贸、科贸合作;扩大侨商集采;建设海外营销体系;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加大力度引进外资;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对外投资与出口联动发展。
二、项目支持标准
(一)实施主体
重点支持对本地内贸发展、外经贸发展发挥重要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重点外向型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企业,引领或支撑重点外向型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推动或支撑商贸流通领域降本增效的重点企业等。
(二)支持标准
对列入试点的项目在试点期间发生的有效投入额(不含负面清单事项,详见附件2)进行补助。全区申报的拟支持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个(公共服务性项目、非公共服务性项目各不超过4个,其中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不超过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1000万元;非公共服务性项目:省级试点资金支持占比不超过50%,单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80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不能“大项套小项”,将原有实施项目“包装”成新项目后参与竞争性评审,通过报备的项目原则上不允许调整项目投入情况。为避免重复支持,可申请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已有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申报试点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1.应为在龙海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营业务范围须与政策支持方向密切相关:
3.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所需各项许可文件齐全(如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等),建设资金已落实,且应于2027年12月前完工验收的新建或改造项目。
2.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较大提升潜力,可形成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能够长期发挥效用。
3.申报项目未享受过中央及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
四、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支持方向,结合本领域、本辖区发展规划和资源优势,抓紧组织谋划、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拟支持项目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区工信局。
内贸方向联系人:许艺燕 0596-6522227
外经贸方向联系人:郑志君 0596-6527001
附件:1.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项目支持方向
2.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3.省级商务发展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