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关于启用“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的公告 - 民政局】
📅 2026-01-29
🔗 https://www.longhai.gov.cn/cms/html/lhqrmzf/2026-01-29/789951044.html
【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决定自2026年1月29日起,新增启用“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1枚,用于收养登记业务办理。2026年1月29日起收养登记业务加盖的公章由“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变更为“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收养登记专用章”。
特此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
2026年1月28日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