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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关于开展2026年龙海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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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场、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有关渔业生产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1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6〕45号)、《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6〕56号)和《2026年漳州市龙海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龙海渔〔2026〕2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我区拟遴选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1个,渔业科技主体2个,渔业主导品种和渔业主推技术若干个,现就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
(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范围
渔业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备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创新、展示观摩和培训等示范效果明显的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
(二)试验示范场所的条件要求
1.试验示范场所的基本要求
(1)须在我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信用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记录。
(2)海上或滩涂养殖企业须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
(3)陆基养殖企业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的土地流转的规范承包合同。从事苗种生产的主体还须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浅海和深海养殖场所应具备废弃物收集设施设备。
(5)场所对发展现代渔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6)示范场所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试验场地、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培训教室,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办公、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7)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2.试验示范场所规模、技术能力和任务要求
(1)规模适中。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其他水面面积10亩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
(2)技术能力好。建设主体技术力量强,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
(3)示范作用较显著。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能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1个以上。能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10户以上渔民。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3条以上,参加省级组织的培训1次以上。
(三)试验示范场所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申报主体对照渔业科技示范场所遴选条件,填写《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附件1),《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考评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由所在乡(镇、街道、场)推荐上报,区海洋与渔业局根据申报材料考评遴选,遴选结果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二、渔业科技主体遴选
(一)渔业科技主体遴选范围
新型渔业经营主体、高素质渔民、养殖大户、乡土专家等。
(二)渔业科技主体的条件和完成任务要求
1.条件要求
(1)热爱“三农”工作、热心服务群众、有奉献精神、责任心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无违法违规行为;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够示范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渔业生产。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养殖规模较大且持有技术证书的新型渔业经营主体、高素质渔民、养殖大户、乡土专家等。
2.任务要求
(1)参加1次以上技术培训;
(2)组织周边养殖户观摩不少于10人次,做好相关记录;
(3)能围绕渔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至少一项渔业主推技术示范;
(4)开展工作情况上传中国农技推广APP上进行展示,上传工作日志不少于3次。
(三)渔业科技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申报主体填写《渔业科技主体申报表》(附件3),由所在乡(镇、场、街道)推荐,经区海洋与渔业局遴选并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三、渔业主导品种、渔业主推技术遴选
(一)渔业主导品种、渔业主推技术遴选参与对象
在我区从事渔业技术服务、指导和生产的有关单位、个人均可推荐渔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二)渔业主导品种、渔业主推技术的要求
结合农业农村部、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渔业部门)发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聚焦我区主导(特色)渔业需求,根据“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原则推荐适合本地推广的渔业品种和渔业技术。
(三)遴选程序
参与推荐的单位或者个人按要求填写《渔业主导品种推荐表》(附件4)、《渔业主推技术推荐表》(附件5),按时提交材料,由区海洋与渔业局遴选确认,并在龙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资金管理
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渔业科技主体完成任务经验收、考核合格后,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按项目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每个试验示范场所补助不超过6万元,资金用于采购渔业科技试验示范所需的苗种、兽药、肥料、饲料等;用于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用于示范场所的负责人及技术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异地培训、现场观摩等活动;每个渔业科技主体补助不超过0.1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主体开展渔业主推技术的应用示范,主要包括购买示范推广所需的苗种、兽药、肥料、饲料等。
五、申报工作要求
有意向申报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渔业科技主体和推荐渔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对象,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提交材料。
联系地址:龙海区石码街道锦江道136号
联 系 人:卢连明、王鸿斌
联系电话:6382056
附  件:1.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2.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考评表
3.渔业科技主体申报表
4.渔业主导品种推荐表
5.渔业主推技术推荐表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7月23日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网(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onghai.gov.cn/cms/html/lhqrmzf/2026-07-23/15391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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