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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name="ArticleTitle">
白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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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区白水镇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龙海区白水镇 > 其他
索 引 号:ZZ03912-0400-2026-00002
发文机关:龙海区白水镇
发布日期:2026-09-21 18:23
生成日期:2026-09-15
发文字号:龙白政〔2026〕16号
有效性:有效内容概述:白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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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白政〔202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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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龙海区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漳州市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白水镇地处龙海区南部、九龙江南溪南岸,毗邻漳浦县,面积80.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面积6.7万亩,下辖15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二、指挥机构
根据上级森林防灭火的工作要求,调整充实白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具体明细如下:
指 挥 长:郭东福(党委书记) 郑俊煌 ( 镇 长 )
副指挥长:蔡毅腾(人大主席) 责任区域:白水村、井园村
许一泓(党委副书记)责任区域:庄林村、大下村
林娟娟(统战委员) 责任区域:金鳌村
许文瑞(武装部长) 责任区域:山美村、下辽村
江晓君(党委委员) 责任区域:楼埭村、西凤村
赖楚瀚(组织委员) 责任区域:磁美村、崎岎村
郭跃煌(副镇长) 责任区域:郊边村
方燕艺(综合执法大队长)责任区域:方田村
蔡嘉豪(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责任区域:下田村
彭思源(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责任区域:山边村
成 员:江世勇(公安派出所所长)
陈景亮(白水卫生院院长)
杨长远(应急办主任)
曾少伟(财政所所所长)
吴裕昌(民政办负责人)
林小鸿(林业工作站站长)
陈玉章(公路站站长)
何俊辉(党政办干事)
蔡婧琳(组织干事)
杨焰娇(宣传干事)
张智霖(综治办干事)
方军灵(城建中队长)
各村委会主任
护 林 员: 纪立典(庄林、磁美、下田)队长
陈伟强(方田、崎岎)
陈启贵(西凤)
陈丽强(郊边)
杨志扬(金鳌)
郑毅斌(山美)
陈进良(白水、井园、楼埭)
林劲东(下辽、大下、山边)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杨长远担任。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称镇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承担森林防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1、预防
镇森防指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宣传标语、各种会议形式等加强防火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灾易发生段的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的开展林地杂草等可燃物烧除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扑火队伍的培训,全面提高森林防灭火的综合能力。
2、预警、监测、报告
根据漳州市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我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时间接收火情信息。
各村(居)加强力量对本辖区巡查力度,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及时通报镇森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林业部门,协调组织森林防灭火应急抢险扑火队伍,将火灾迅速扑灭。
四、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原则。坚持镇森防指统一决策、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指挥实施、 统一组织保障原则。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镇森防指的统一指挥,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时,要统一服从上级指挥。防止因指挥关系不清、指挥程序不畅、指挥号令不通,或多头指挥、交叉指挥而贻误扑火战机影响扑救效能。
2、及时组织指挥原则。接到火灾报告后,镇领导立即到场组织扑救,并上报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3、申请专业灭火队支援。需要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由镇森防指向区森防指报告,由区森防指统一调度。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要高度关注安全、严密组织,把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及时劝阻未经组织的群众自行参加扑火。加强夜间扑火安全控制,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5、突出重点的原则。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必须把重心放在确保军事、电力、通信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村庄的安全上,重点关注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和经济价值较高人工林的安全,坚持重点用兵,重点防范与扑救,着力减少火灾损失。
五、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根据区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响应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我镇设定四级相应机制,三级、二级、一级依照上级规定。
1、四级响应
1.1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白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
(1)延烧1.5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启动四级响应。
1.2四级响应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镇森防指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及时向龙海区森林防火指挥上报火情。根据火情灾情,通知各相关成员按照职责做好扑火和安全防范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加强预警监测,及时调度、反馈火情信息。
(2)及时扑救火灾。立即组织辖区村级应急抢险队、镇半专业队赶赴现场处置,村护林员及村两委需做好带路。镇级应急抢险队待命,听令随时投入扑救行动,通知周边相邻村应急抢险队防火过界,并支援扑救行动。必要时,报龙海区森林防火指挥协调相邻乡(镇)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有秩序地组织人员及时疏散,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4)救治伤员。当出现伤员时,督导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视情聘请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实施现场救治。
(5)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防指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2其他响应
2.1三级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
(1)延烧6小时未扑灭明火且扑救困难的森林火灾;
(2)24小时内同辖区发生3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2.2二级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二级响应。
(1)延烧9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或者森林受害面积在2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火势仍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24小时内辖区发生4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发生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6人以上15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乡(镇)场际、县(市、区)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3一级响应启动条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区政府启动一级响应。
(1)延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或者森林受害面积在50公顷以上,火势仍未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24小时内辖区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发生5人以上死亡或15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的森林火灾,12个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
(5)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军事、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6)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需要福建省、漳州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级、二级及一级响应由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部署灭火工作。镇森防指要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和龙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作出的防火灭火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全面投入防火灭火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全力支援灭火工作,为森林防火灭火提供坚强组织和后勤保证。
六、相关保障
1、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森林防灭火应急救灾的义务。镇应急队、镇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村级应急队是防灭火应急工作的重要力量,负责承担镇森防指下达的应急救援任务,具体事宜由分管应急的领导负责协调。
2、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站负责优先保证森林防灭火应急人员、转移疏散人员、森林防灭火抢险救援物资器材的运输,具体由分管公路站的领导负责协调。
3、物资保障
应急办、武装部、林业站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灭火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负责各类森林防灭火急救援物资的补充和更新,具体事宜由分管应急的领导负责协调。
4、资金保障
财政所负责筹措防灭火经费,用于遭受灾害的地方修复,以及用于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维修等,具体事宜由分管财政的领导负责协调。
5、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组织受灾群众及应急队员的医疗救护、心理援助等工作,具体事宜由分管卫生部门的领导负责协调。
6、车辆、通讯及后勤保障
应急车辆为镇所有公务车。森林防灭火救灾期间,党政办负责调度车辆,给每个应急队伍的带队人员配发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并协调应急队员的后勤食品保障,做好饮用水和食品等物资的供应,具体事宜由分管党政办的领导负责协调。
相关负责人员要高度重视,践行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人权理念。
7、灾后处置
火灾扑灭后,应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同时评估火灾造成的损失,上报龙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1、恢复生产。山火被彻底扑灭后,镇森防指应开展救灾工作,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2、信息发布。森林火灾信息一律由镇森防指统一对外发布。其他需要对外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的,须经镇森防指授权。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案件查处等。
3、善后处理。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的人优恤和须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民政部门办理。
附件: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附件:
白水镇森林防灭火半专业队伍名单
镇干部(22名):
杨长远、纪勇艺、林小鸿、许木强、陈志兴、陈龙平、
林立展、黄森彬、纪建财、陈志伟、陈煌斌、纪少斌、
纪子阳、陈保杰、甘伟杰、何俊辉、张智霖、林伟祥、
方文辉、王惠成、林毅辉、林桂泉
护林员(8名):
纪立典、林劲东、陈进良、郑毅斌
杨志扬、陈启贵、陈丽强、陈伟强
附件:
来源
本文为官方公文原文转载,未作任何改写。来源: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白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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