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货物进口许可证将须到港前提交
缅甸商务部贸易局发布(6/2022)进出口公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将不再批准货物到港后才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请。
此前,商务部为能快速与高效实施货物进口,在获得进口许可证之前允许预装运(Valid for Prior Arrival)即货物到港口或机场后,当日可批发进口许可证。一些商家借此机会,在货物到达港口后才来提交进口许可证申请。不过,商务部曾在2015年10月22日颁布的(93/2015)“缅甸进出口流程(2015)”中声明:在获得进口许可证批准前禁止提前将货物运抵港口。
此外,计划与财政部的第(68/2019)号公告也发表声明,为遵守商务部2020年7月8日的第(50/2020)号的公告,除了获批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可储存到海关的仓库外,其余未获批准的货物禁止提前抵达港口,违者将依法追责。
中国对缅甸RCEP协定税率正式生效
2022年5月1日起,缅甸对RCEP各成员国实施RCEP协定生效,中国也将对自缅甸进口的适用RCEP原产地标准的货物给予优惠协定税率。RCEP剩余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还未生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月27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缅甸生效情况,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2022年税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10号文件附件)协定税率栏中列明,其对应的中文简称为“东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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